車輛、船舶、飛行器購置者稅務指南
加州銷售稅通常適用於註冊經銷商在本州銷售車輛、船舶和飛行器。使用稅適用於透過非經銷商(例如私人)處購買車輛、船舶和飛行器,或者在加州州外購買但在本州使用車輛、船舶和飛行器。一般來說,儘管稅率相同,但倘若賣方未向購買者收取加州銷售稅或使用稅,則買方有責任申報並繳納使用稅。
如果您從私人或州外經銷商處購買車輛、船舶或飛行器,或者雖然從加州經銷商處購買但自州外提貨,則須直接向「加利福尼亞州稅費管理局(CDTFA)」申報使用稅。購置車輛、船舶和飛行器之使用稅不得透過「加州利得稅申報表」申報。為了幫助您更加了解購置車輛、船舶或飛行器產生的納稅義務,我們創建了本指南,詳細介紹了遵行法律的重要稅收事宜和資訊。
本指南使用攻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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